question-icon 主管答应离职后老板称自动离职并直接不发工资,这合法吗?

我向主管提出离职,主管当时也同意了,可等我离职后,老板却以自动离职为由,一分工资都不给我发。我在这公司辛辛苦苦工作这么久,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心里很气也很无奈。我想知道老板这么做合法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拿工资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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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老板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只要为公司提供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即使是自动离职,公司也不能以此为由不发工资。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所以,老板直接不发工资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是与公司友好协商,尝试心平气和地和老板或相关负责人沟通,说明情况,要求支付工资。 二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这些组织可以帮助双方沟通协调,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三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其改正并支付工资。 四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由专业人员对双方的争议进行裁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五是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擅自离职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比如因为突然离职导致工作交接出现问题,给公司造成业务上的损失等,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与工资发放是两码事,公司不能因为可能存在损失就不发工资。 相关概念: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不向用人单位打招呼,随意脱离所在工作岗位和所在单位的行为。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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