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公司不给停工留薪合法吗?
我受了工伤,医生说需要停工养伤,可公司却不给我停工留薪。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知道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呀?我要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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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公司不给停工留薪是不合法的。下面为你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的期限。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不用上班但工资等各种待遇和正常上班时一样。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公司不给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待遇,职工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向公司说明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按照规定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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