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交社保全部让个人承担合法吗?
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说社保费用要全部由我个人承担。我不太懂这方面的规定,觉得这样不太合理,但又不确定。我想知道单位这么做合不合法,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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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交社保全部让个人承担是不合法的。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它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保险费用。其中,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无需缴纳。这就意味着,社保费用的承担是有明确的法律划分的,单位和个人都有各自应承担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由个人来承担。 如果单位将社保费用全部转嫁给个人,这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与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承担其应缴纳的部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此外,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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