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工资从四千五被开到三千五合法吗?
我原本工资是四千五,现在离职结算工资却只给三千五。我不明白为什么少了这么多,也不清楚公司这样做是不是合法。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以及该如何维护自己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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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离职时工资从四千五被开到三千五这种情况一般是不合法的。 劳动者付出了相应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也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遇到这种工资被克扣的情况,劳动者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说明工资减少的原因,并按照原约定支付工资。要是协商不成,劳动者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申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照法规要求用人单位补齐应得的工资部分。同时,劳动者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若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满意,还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总之,当工资权益受到侵害时,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关代表国家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等一系列活动。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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