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卖房时享受福利方多分房款是否合法?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正在处理房产售卖及房款分割问题。房子购买时有一方享受了单位福利。现在对方提出因福利因素,他要多分房款。我不太清楚这是否合理合法,想了解在法律层面,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和判定的。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房款分割
  • #福利分房
  • #财产共有
  • #法律规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卖房时,享受福利方多分房款这种做法一般是不合法的。首先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简单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共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这意味着如果双方能就房款分割达成一致协议,那么按协议来;要是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决,并不会因为一方享受过福利就让其多分。 比如,在房改时用夫妻双方工龄折算购买的房屋,即便房产证写的是享受福利一方的名字,但这福利本质是给予夫妻组成的家庭,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卖房所得价款应按共同共有的原则分割。 假设一方坚持因福利要多分房款,双方又无法协商解决,最后闹到法院,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裁判。如果没有特殊合理的理由,单纯以享受福利为由多分房款的诉求大概率不会被支持。相关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