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我刚辞职,公司只给我发了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啥的都没发。我想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啊?我在公司工作的时候一直都是有绩效的,现在辞职了就不给发,感觉不合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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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辞职后只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得明确工资的构成。工资通常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多个部分。基本工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基本劳动报酬,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绩效工资则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工作表现等挂钩,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来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工资”是指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并非仅指基本工资。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包括绩效工资、奖金等在内的全部工资。 在劳动合同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中,一般会对工资的构成和发放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如果约定了绩效工资等其他工资组成部分,并且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满足了相应的发放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辞职后只发放基本工资,而不发放其他应得工资的行为,就可能构成克扣工资,这是不合法的。 然而,如果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绩效工资等部分需要在特定的考核周期结束或者满足其他条件后才发放,而劳动者辞职时未满足这些条件,那么用人单位不发放这部分工资可能是合理的。但用人单位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规定的存在以及劳动者未满足发放条件。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应得的全部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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