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撤场赔偿金按底薪发放合法吗?

公司撤场给我们发赔偿金,但却是按底薪发的。我不太明白这样合不合法,我每个月除了底薪还有绩效、提成这些收入呢。我就想知道公司这么操作到底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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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场赔偿金按底薪发放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撤场赔偿金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因特定原因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在法律上,这个经济补偿有明确的计算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指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并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也就是说,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不是单纯的底薪,而是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包含了绩效、奖金等所有货币性收入。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仅按照底薪发放撤场赔偿金,通常是不合法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以自己的应得工资为基数来计算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足额的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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