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且没满一个月,要求干满三个月才辞工合法吗?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困扰,入职后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现在还说没满一个月要干满三个月才能辞工。我不太清楚这样的要求是否合理合法,想知道相关法律对此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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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要求是不合法的。 首先,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已经做满一个月但用人单位仍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能够以二倍的薪水要求赔偿,并且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即便不在试用期,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辞职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最后,单位无权强迫劳动者工作,劳动者有自主选择离职的权利。如果遇到这种不合理的要求,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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