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房没有房照进行买卖是否合法?

我最近了解到一套价格很合适的拆迁房,但是它没有房照。我有点心动想买下来,可又担心不合法。我想知道这种没房照的拆迁房进行买卖到底合不合法,要是买了会有什么后果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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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没有房照进行买卖是不合法的。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重要凭证,代表着对房屋拥有合法的产权。没有取得房产证就进行买卖,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无权处分行为。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是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没有房照的拆迁房,无法完成合法的过户手续,房子的产权不能真正转移到买家名下。 虽然在一些情况下,没有房产证的拆迁房买卖合同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比如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是这只能赋予买卖双方债权权益,无法实现房屋物权层面上的所有权转移。 举例来说,如果卖家在交易后反悔,因为没有完成合法过户,买家很难依据合同取得房屋的完整产权,只能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这对买家的权益保护存在很大风险。 此外,购买无房照拆迁房还可能面临其他问题,比如房屋质量问题难以保障,后续如果遇到再次拆迁等情况,买家的利益也很难得到有效维护。所以,从法律风险和权益保障角度考虑,不建议购买没有房照的拆迁房。 相关概念: 无权处分:就是一个人没有权利去处置某样东西,却进行了处置行为。比如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卖房子,卖房者其实没有完全的权利把房子卖给别人。 物权登记:是把物权相关的信息,像房屋所有权人等,登记在专门的系统里,这样大家就能查到,法律也承认这个权利归属,通过登记来保障物权的变动和归属有明确的依据。 债权权益:简单说就是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按照约定做某些事,比如买家给了卖家钱,卖家却不交房,买家就有权要求卖家履行交房义务,但这和真正拥有房子的物权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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