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不卖房了中介还要收钱是否合理?
我前段时间通过中介联系了一个卖家准备买房,都谈得差不多了,结果卖家突然说不卖了。现在中介却跟我要中介费,我就很疑惑,房子没买成,这钱我该给吗?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中介收费到底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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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不卖房了中介还要收钱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如果中介已经成功促成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即便之后卖家不卖房构成违约,中介基于其促成合同成立的事实,是有权收取约定报酬的,报酬支付方按照居间合同约定来确定 。 其次,要是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规定,中介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比如中介带买家看房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等,如果在居间合同里有相关约定,那么可以要求支付这笔必要费用。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居间合同对费用支付有明确详细的约定,就按照合同约定来处理。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依据上述法律规定来判断。总之,不能一概而论说中介此时收钱合理或不合理,关键看合同约定以及中介是否完成了促成合同成立的服务。 相关概念: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报告居间: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 媒介居间: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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