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拘役期间是否会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被拘役了,单位那边还没说什么,但我心里一直不踏实,不清楚在拘役期间单位会不会直接和我解除劳动合同。我很需要这份工作,所以想弄明白这里面的法律规定,要是会解除,依据又是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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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役期间,用人单位是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拘役,它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从性质上来说,这属于刑事处罚的范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拘役就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所以,按照这条法律规定,当劳动者被拘役时,用人单位有权利选择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不过,这里要注意,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而不是“应当”,这意味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解除劳动合同,继续维持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例如,劳动者平时工作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情节轻微,用人单位从多方面考虑后,也可能决定保留其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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