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给得低有隐藏问题吗?
我找了份工作,谈薪资时发现基本工资定得很低,大部分收入靠绩效和奖金。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有啥隐藏问题啊?比如对社保缴纳、加班工资计算这些有没有影响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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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工资给得低确实可能存在一些隐藏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基本工资的概念,它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是工资的基本组成部分。 从社保缴纳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里的本人工资通常是以基本工资等组成的工资总额为基数的。如果基本工资定得很低,用人单位可能会以较低的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这就意味着员工未来享受的社保待遇可能会相应降低,比如养老金的领取金额可能会减少。 在加班工资计算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而这里的工资计算基数,很多情况下是以基本工资为标准。如果基本工资低,那么加班工资也会相应减少,这无疑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经济补偿计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基本工资低可能会拉低平均工资,从而导致经济补偿减少。所以,基本工资给得低可能会在社保、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方面存在隐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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