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被砸伤算工伤吗?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公司午休的时候,被突然掉落的天花板砸伤了。现在在医院治疗,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如果算工伤的话,又能获得多少赔偿呢?心里特别没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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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看午休被砸伤是否算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对于午休被砸伤这种情况,如果是在公司的工作场所内午休,一般认为工作场所是广义的,包含了合理的休息区域。若砸伤是由于工作场所的设施等原因导致的,比如天花板掉落,即使是在午休时间,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因为虽然处于休息状态,但仍然在工作场所范围内,而设施问题属于工作环境方面的因素。 关于赔偿金额的问题,这要根据工伤认定后的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来确定。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如果造成了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例如,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费则按照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进行报销。所以,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实际的伤情鉴定和个人工资等情况来综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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