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套房子,钱是一起出的,但登记的时候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不算我们两人的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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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一般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不管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的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比如,夫妻婚后用两人的工资积蓄支付了购房款,即便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若婚后购房的资金来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能明确证明该资金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混同,同时房屋只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定期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其个人财产。此外,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并且明确表示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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