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不交社保是否违法?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目前还在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内不给交社保,要等转正后才交。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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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不交社保是违法的。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劳动关系,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因为劳动而产生的一种权利和义务关系。社会保险,它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表明,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意味着,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 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交社保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同样享受社保待遇,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补缴社保;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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