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岗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要安排我待岗。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现在不太清楚待岗这种情况,想知道待岗是不是就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啊?主要想了解这方面的具体法律规定,好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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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岗通常属于劳动合同变更。首先解释一下劳动合同变更,就是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待岗指的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雇主原因导致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处于等待任务阶段,这期间工作内容和薪资等条款往往会进行相应调整 ,所以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一种形式。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企业安排员工待岗,理论上也需要遵循这一规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例如企业经营陷入困境,无法提供足够岗位,需要安排部分员工待岗,就应该和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若未经员工同意强行安排待岗,员工有权拒绝。比如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相关概念: 待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劳动者本人原因,而属于用人单位原因造成员工无法正常工作的现象。 劳动合同变更: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前,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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