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超龄农民工下班被撞是否属于工伤?

我家里有位亲戚,是农民工,超过60岁了还在工地干活。前几天下班路上被车撞了,现在公司说因为年龄超了,不算工伤,不给赔偿。我们就想知道这种超龄农民工下班被撞的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具体该怎么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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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龄农民工下班被撞是否属于工伤,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方面,如果超龄农民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其所受伤害构成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同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上述规定并未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且未享受养老保险的人员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因工伤亡的,应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请示的答复》((2010)行他字第10号)文指出:“用人单位聘用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伤亡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在工作时间内因公伤亡的,能否认定工伤的答复》((2012)行他字第13号)文再次肯定了前述规定。 另一方面,如果超龄农民工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那么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构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无法按照工伤来处理,只能按照人身损害的方式向侵权人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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