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加班费只算基本工资是否合法?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加班后公司算加班费时只按照基本工资来算,我感觉不太对劲,可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公司这样的做法在法律上合不合法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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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班费计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加班费只算基本工资是否合法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加班费和基本工资的概念。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基本工资则是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具有相对稳定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这里的“工资”,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由此可见,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不应仅仅局限于基本工资,而应该包含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所以,一般情况下,加班费只算基本工资是不合法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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