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到一方还算共同财产吗?

我和前夫刚办了离婚手续,房子过户到了我名下。但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之后还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怕之后会有纠纷,想了解一下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房子的归属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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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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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到一方是否还算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当夫妻离婚时,一般会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如果离婚时,双方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明确将该房产分割给过户的一方,并且完成了房产过户手续,那么从法律意义上讲,该房产就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过户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旦经过合法的分割程序,财产的归属就会按照分割结果确定。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在过户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的情形,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请求撤销该过户行为,并重新对房产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中对该房产的归属约定不明确,也可能会引发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需要进一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来确定房产的最终归属。总之,一般情况下离婚后过户到一方名下的房产不算共同财产,但特殊情况需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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