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卖过户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要判断婚后买卖过户的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后买卖过户的财产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一般情况下,该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完成了买卖过户手续,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财产购置的财产自然也属于共同所有。 然而,如果有证据证明该财产是一方用其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可能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有一笔存款,婚后用这笔存款购买了一辆车并过户到自己名下,且能够清晰证明购车款来源于婚前存款,那么这辆车可能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资金来源。 另外,如果买卖过户的财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司法解释,该财产也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并过户到自己子女名下,同时有书面赠与协议表明只赠与自己子女,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