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钥匙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开发商把房子钥匙给我了,但我还没正式入住。我不太清楚从给钥匙这个时间点开始,我是不是就得交物业费了,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到底要不要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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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给了钥匙后是否需要交物业费,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物业费的概念。物业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只要小区有了合法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有遵循合同约定的义务。 通常情况下,当开发商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业主时,就意味着房屋已经完成了交付手续。从交付的那一刻起,业主就成为了小区物业服务的受益人,即使业主没有实际入住,物业服务企业也已经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包括小区安保、卫生清洁、设施维护等在内的各项服务。所以,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因此,一般给了钥匙之后,业主就需要开始交物业费了。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无法正常交付使用,比如房屋漏水、墙体裂缝等严重影响居住的问题,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在开发商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业主可以与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承担。另外,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有特殊约定,比如约定了业主在一定期限内免交物业费等,那么就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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