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4天是按26天算工资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规定月休4天,发工资的时候是按26天算的。我不太清楚这样合不合理,想知道月休4天的情况下,到底应不应该按26天算工资呢?是有明确法律规定,还是看公司怎么安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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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休4天并不一定是按26天算工资,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要明确工资计算的一般原则。劳动法规规定,计算月工资的天数应当减去休息和休假的天数,按实际工作天数来计算。 如果当月只有30天,职员月休4天,且没有请假、也不存在加班等的情形,这种情况下按实际上班天数26天算工资。 要是职员存在加班情况,就需要按照法定加班时间规定计算加班费。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工资计算方式也可能按照约定来执行。比如合同约定按30天计算等情况。 总之,工资计算要综合实际工作天数、加班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约定等多方面因素。当劳动者认为工资计算不合理时,有权与用人单位协商沟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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