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发工资后停发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之前给我超发了工资,现在直接停发我的工资来抵扣超发部分。我不清楚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还要生活开销呢,停发工资让我很困扰,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有没有权利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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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超发工资后停发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几个关键的法律层面来分析。首先,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地获得劳动报酬,维持基本生活。 当出现工资超发的情况时,这本质上构成了一种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劳动者返还超发的工资。然而,用人单位不能简单粗暴地通过停发后续工资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超发工资并不属于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所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停发工资来抵扣超发部分。 用人单位正确的做法应该是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协商,明确告知超发工资的情况,并协商返还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劳动者同意从后续工资中逐步扣除,双方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明确扣除的金额和时间等细节。若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追讨超发的工资,但不能擅自停发工资。否则,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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