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员工工资能否下月工资扣回?
公司给我发工资时多发了一笔钱,财务说要在下个月工资里扣回。我不太愿意,毕竟钱拿到手了。想知道公司这种做法合不合法,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支持他们这么做,我该怎么应对这种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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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工资发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多发员工工资的情况,那么能否在下月工资中扣回,需要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首先,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多发的工资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指的是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在工资发放场景中,员工多收到的那部分工资,没有合理的依据,公司因此遭受了损失,所以构成不当得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多发的工资。 然而,公司直接在下月工资中扣回的做法并不一定完全合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里强调的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而多发工资通常并非是劳动者的主观故意造成的。 如果公司想要扣回多发的工资,比较合适的做法是先与员工进行沟通协商,向员工说明情况,征得员工的同意。如果员工同意,公司可以在下月工资中合理扣除多发的部分,但要注意扣除比例不能违反上述规定。如果员工不同意,公司不能擅自扣除,而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比如与员工协商解决、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解决。 总之,虽然公司对多发的工资有追回的权利,但要遵循合法、合理的程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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