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家拆迁走买卖是不是比遗嘱好?

我老家房子要拆迁了,现在在考虑是走买卖程序把房子处理掉,还是立遗嘱安排。不太清楚这两种方式哪个更合适,想知道从法律角度和实际操作方面,哪种方式对我更有利,拆迁时能避免一些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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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老家拆迁时走买卖程序是否比遗嘱更好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种方式。 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交易的方式转移给他人,通俗来讲,就是把房子卖给别人,双方会签订买卖合同,买方支付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而遗嘱则是房屋所有权人在生前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自己的房产等财产进行预先处分,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房产,也可以将房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对于房屋买卖,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后,房屋所有权就发生转移。而遗嘱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其法定的形式要件,只有符合这些要件的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 在老家拆迁的场景下,走买卖程序和立遗嘱各有优劣。如果选择买卖,房屋所有权在过户后就立即转移给买方,卖方可以即时获得房款,而且在拆迁时,拆迁利益一般归买方所有,卖方无需再考虑后续的拆迁事宜。但是,买卖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如契税、增值税等,这会增加交易成本。此外,如果在拆迁公告发布后进行买卖,可能会受到一些限制。 如果选择立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才能按照遗嘱继承房产。遗嘱继承的好处是不需要立即办理产权过户,也不需要缴纳买卖环节的税费。然而,遗嘱继承可能会面临一些风险,比如遗嘱可能因为不符合法定形式而被认定无效,或者在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之间可能会因为遗嘱的真实性、有效性等问题发生纠纷,影响拆迁利益的分配。 所以,老家拆迁走买卖是不是比遗嘱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希望尽快获得资金,并且不介意缴纳税费,那么买卖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您想在生前保留房屋的所有权,同时又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安排拆迁利益的归属,那么立遗嘱可能更适合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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