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满后的沉默是否视为承诺购买?
最近参与了一个商品试用活动,试用期已经结束了,可我还没想好要不要买,就一直没给商家回应。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没表态会不会就被当成要购买啊?想了解在法律上,试用期满后保持沉默到底算不算承诺购买。
展开


试用期满后的沉默在一般情况下是视为承诺购买的。《民法典》第638条规定:试用期限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通俗来讲,就是在试用买卖里,给了你一段时间去试用这个东西,在这段试用期内,你有完全的自由去决定买或者不买。但这个决定必须在试用期满前做出。要是期满了你都没有明确说买还是不买,法律就会认为你是愿意购买的。 比如说,你从商家那里拿了一台电器试用,双方约定了试用期。当试用期到了,你既没有告诉商家你要买,也没有说不买,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就会被当作你承诺购买这台电器,此时试用买卖合同生效,你就需要承担付款等相应义务。 不过,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虽然试用期满没表示,但双方之前有其他约定排除了这种视为购买的情况,那就另当别论。另外,如果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部分价款或者对标的物实施出卖、出租、设立担保物权等行为的,也视为同意购买。 相关概念: 试用买卖:就是商家提供商品给买家试用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买家可以决定是否购买的一种买卖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