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我对象结婚后买了套房,但是产证上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就想知道,这房子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以后要是有啥问题,我在这房子上有权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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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产证上只有一个人名字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即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这些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夫妻二人共有。这就好比夫妻一起努力赚钱,用这笔钱买的东西,那就是两人都有份的。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屋,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通常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这是其婚前就已经完成购买行为,属于婚前的个人资产延续。 再者,如果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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