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工资后停发工资合法吗?
公司之前给我多发了工资,之后就直接停发我的工资了,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我想了解下,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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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探讨一下公司多发工资以及停发工资这两个行为在法律上的性质。多发工资,从法律角度看,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就是指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并且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多发工资给员工,员工没有合法理由多拿这笔钱,所以员工负有返还多发工资的义务。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这就是公司要求员工返还多发工资的法律依据。 而公司停发工资的行为,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工资是员工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公司停发工资实际上是对员工获取劳动报酬权利的一种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公司仅仅因为之前多发了工资,就直接停发员工工资,这很可能构成无故克扣或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员工和公司都应该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对于员工来说,如果发现公司多发了工资,应该及时与公司沟通,主动返还多发的部分。如果公司停发工资,员工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按照正常流程支付工资,同时妥善处理多发工资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公司而言,虽然有权利要求员工返还多发的工资,但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而不是简单地停发工资。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制定返还计划,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让员工逐步返还多发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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