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岗之后不合适裁员有赔偿吗
我在公司转岗后,感觉不太适应新岗位的工作。现在公司以我不适合新岗位为由要裁员,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应不应该给我赔偿呀?我就是想弄清楚自己在这种状况下有没有权益可以争取,能得到怎样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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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岗之后不合适就裁员,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是需要支付赔偿的。 首先解释一下,这里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经济赔偿金”,简单来说,就是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在一些法定情况下,单位要给劳动者一笔补偿,用来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等。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当劳动者被调动岗位后,依旧无法胜任新的工作职责,即便自身不存在任何过失行为,但却被解雇,用人单位就需要承担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责任。 关于经济赔偿的具体支付方式,是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履行职责的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赔偿。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尚不足六个月,用人单位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经济赔偿。比如,你在公司工作了两年零三个月,那公司就要支付给你两个半月工资的经济赔偿;要是工作了八个月,那就按一年算,公司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 另外,计算经济补偿金时,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这里面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补贴、津贴、加班费、奖金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等。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和公司友好协商确定补偿金额;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这些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于补偿劳动者因失去工作所遭受的损失等 。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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