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解除是否有补偿金?
我和公司签的是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在任务完成合同解除了,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补偿金。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补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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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成一定任务的合同解除,用人单位通常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里所说的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完成某项具体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当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也就随之终止。 法律依据方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劳动者,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服务时间达到或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未满六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月收入三倍上限,经济补偿金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为基线设立,补偿时间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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