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有赔偿吗?
我和单位签的劳动合同马上到期了,心里很忐忑,担心单位不续签。想知道要是单位真不续签的话,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呀?我在这单位工作挺长时间了,也付出了很多,就想弄清楚这种情况下自己的权益能不能得到保障,想了解具体的赔偿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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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单位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劳动条件,包含了工资待遇、工作环境、劳动保护等多个方面。简单来说,就是单位给出的条件和之前差不多甚至更好了,但员工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单位不用给赔偿。 其次,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需要进行经济补偿。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合同到期后单位直接不续签合同,这也属于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比如说工作了3年,那经济补偿就是3个月工资。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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