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仲裁时效一年没几天,去仲裁也不行吗?
我之前遇到点纠纷,想着通过仲裁解决。但一直拖着没去,现在刚过了一年仲裁时效没几天。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还能不能去申请仲裁,想了解下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去仲裁还有没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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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法定期间。也就是说,如果在这个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没有行使申请仲裁的权利,那么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的仲裁时效为一年。这个一年的起算点通常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开始计算。比如,当你发现对方没有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你造成了损失,从你发现这个情况的那一天起,仲裁时效就开始计时了。 刚过仲裁时效一年没几天去申请仲裁,从程序上来说,仲裁机构依然会受理你的申请。因为仲裁机构在受理阶段,通常不会主动审查仲裁时效问题。但是,当进入实体审理阶段,如果对方当事人以仲裁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且仲裁机构查明仲裁时效确实已经届满,那么仲裁机构可能会驳回你的仲裁请求。这意味着你虽然有申请仲裁的权利,但是可能无法通过仲裁获得你期望的法律救济。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存在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仲裁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例如,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你向对方主张过权利,或者对方同意履行义务,那么仲裁时效就会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又比如,在仲裁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所以,即使刚过了一年仲裁时效没几天,你也需要综合考虑是否存在这些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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