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购房定金可以不退吗?
我在喀什打算买套房子,交了定金后,因为一些家庭原因没办法买了,找开发商退定金,他们说不能退。我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讲,喀什购房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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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喀什购房定金是否可以不退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定金”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它具有担保性质,目的是促使双方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购房场景中,如果是购房者自身原因,比如因为家庭资金问题、突然改变购房计划等不想继续买房了,这种情况属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 但是,如果是开发商的问题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等,这就属于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此时购房者不仅可以要求退还定金,还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另外,如果存在不可抗力因素,比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都不存在过错,那么定金应当返还给购房者。所以,喀什购房定金是否可以不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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