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一年有效期从何时开始计算?

我在工作中遇到了些纠纷,感觉自己权益可能被侵害了,但是不确定现在去申请劳动仲裁有没有过时效。想弄清楚这个劳动仲裁一年的有效期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呀,是从发现权益被侵害那天,还是从发生纠纷那天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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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一年的有效期计算方式,在法律中有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这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通俗来讲,“知道”就是你明确察觉到自己权利被侵害了,比如公司突然说不给你发工资了,这时候你就知道权利受损。“应当知道”是指在正常情况下,通过一些迹象或合理推断,你应该意识到权利被侵害。比如合同约定发工资时间过了很久,公司也没发,这种情况即使公司没明确说不发,你也“应当知道”权利可能被侵害了。 另外,仲裁时效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况。当中断时,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中断情形包括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例如你向公司提出支付拖欠工资要求,这就属于向对方主张权利,时效从中断时重新计算。 而时效中止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相关概念: 仲裁时效中断: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仲裁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中的某一阶段,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仲裁时效期间,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仲裁时效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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