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纠纷应以谁为被告?
我在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工作,被派到另一家单位干活。最近和用工单位有了纠纷,不知道这种劳务派遣纠纷里,到底该把谁当成被告去起诉,是劳务派遣公司,还是用工单位,还是两个一起告,实在拿不准,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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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纠纷中,确定被告需要依据具体的纠纷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涉及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即用人单位)、被派遣劳动者以及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用工单位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也就是说,在劳动争议仲裁阶段,如果是因为劳动权益问题产生纠纷,比如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劳动者可以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当事人。 在民事诉讼阶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这是考虑到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都负有一定的义务,二者的行为都可能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纠纷仅与劳务派遣单位有关,比如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可以单独以劳务派遣单位为被告。反之,如果纠纷仅与用工单位的行为相关,例如用工单位给劳动者造成了人身伤害等侵权行为,劳动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用工单位为被告提起侵权之诉。 总之,一般情况下,在劳务派遣纠纷中,劳动者可以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列为共同被告。但具体到每一个案件,需要根据纠纷的性质、具体事实等因素来综合确定被告。在遇到纠纷时,建议劳动者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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