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在劳动法中的保护规定有哪些?
我怀孕了,还在上班,担心公司会因为我怀孕做出对我不利的安排,比如调岗、降薪啥的。我想了解下劳动法里对孕妇都有哪些保护规定,这样心里能有个底,知道自己的权益在哪,遇到问题也知道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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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孕妇提供了多方面的保护。首先,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除非孕妇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过错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能以经济性裁员、不能胜任工作等理由辞退孕妇。这一规定保障了孕妇的工作稳定性,让孕妇在孕期不用担心失去工作。 其次,在工作安排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这一规定是考虑到孕妇身体的特殊性,避免过度劳累影响孕妇和胎儿的健康。 另外,在产检假方面,该规定也明确,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这意味着孕妇进行产检时,用人单位应将其视为正常出勤,不能以缺勤等理由扣工资。 此外,在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这为孕妇生育期间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从多个维度对孕妇在劳动方面的权益进行了保护,孕妇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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