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遗产继承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我家在农村有一处宅基地,家里老人最近去世了,我想了解下现在关于宅基地遗产继承的最新政策是啥样的,我能不能继承这个宅基地呢?以后在这上面建房子之类的有没有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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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遗产继承涉及到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和继承法等多方面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政策。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区别。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而村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意味着宅基地本身不能像普通的私有财产那样被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所以从所有权角度,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 不过,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屋,它属于村民的个人合法财产,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范畴,继承人可以通过继承房屋从而获得房屋所占宅基地的使用权,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地随房走”原则。 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继承房屋后,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若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比如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等情况,在房屋自然坍塌或者不能居住后,宅基地使用权将会被村集体收回。 对于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城市户口)的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并基于房屋所有权继续使用宅基地,但也只能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等必要的维护,不能进行翻建、重建等大规模的建设活动。当房屋无法居住时,宅基地也会被村集体收回。 综上所述,宅基地不能直接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进而获得相应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同身份的继承人在使用和处置宅基地及房屋时,受到不同的政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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