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调岗降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突然说要给我调岗降薪,我很疑惑也很担心。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公司这样做有哪些规定和限制呢?是必须要我同意才行,还是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调整?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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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调岗降薪涉及到劳动合同变更等法律问题。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就是说,正常情况下,调岗降薪需要单位和员工商量好,并且写成书面协议,双方都签字确认。 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了“可根据需要对员工岗位进行调整” ,这虽然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企业也不能随意单方调岗。具体要遵循这些规则:一是调整岗位必须合理,前后岗位得有关联,像从销售经理调到销售主管比较合理,从财务经理调到销售岗位可能就不合理;二是员工被调岗后得能胜任新工作,如果不能,单位要负责培训;三是调整前要履行告知和解释义务,并且保留好相关证据。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也间接赋予了企业在员工不胜任现有岗位时的单方调岗权利,但企业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胜任现有岗位,比如“岗位说明书”“目标责任书”等文件能作为证据;二是调整后的岗位要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技能相适应。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降薪恶意逼迫劳动者辞职,劳动者辞职时可要求获得经济补偿金。比如单位强制调岗,员工不同意就按旷工自动离职处理,这种行为不合法,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变更:指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 不胜任工作:指劳动者不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岗位人员的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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