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跟用人单位协商后当天可以走人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想离职,和用人单位协商后,他们也同意我离职,我就想当天就走,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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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当天走人通常是可行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原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强调的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事宜协商一致,且都同意劳动者当天离开时,这种协商结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原理上来说,劳动合同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遵循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双方约定的内容就是有效的。所以,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友好协商,明确劳动者可以当天离职,那么劳动者按照约定当天离开用人单位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考虑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工作交接,虽然双方协商同意当天离职,但如果工作交接没有完成,可能会给用人单位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双方最好在协商时就工作交接的内容、方式等达成明确的约定,确保工作的顺利过渡。 另外,还涉及到工资结算和经济补偿等问题。如果在协商中涉及到工资的即时结算或者经济补偿等内容,也应该在协商中明确约定,并按照约定执行。如果用人单位承诺当天结算工资,就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如果涉及经济补偿,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协商结果及时支付。 总之,跟用人单位协商后,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当天走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要注意处理好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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