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但没签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算事实劳动关系,它的法律依据是啥,有了这些依据能保障我哪些权益,我该怎么利用这些依据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实际上已经形成了劳动力的使用和被使用关系,也就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相应报酬。 在我国,有多部法律对事实劳动关系进行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就说明,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唯一标准,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劳动关系就已经成立。 另外,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也对认定事实劳动关系提供了具体的操作依据。该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提供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够帮助劳动者在发生劳动纠纷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