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退购房定金模板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申请退购房定金是有相应法律依据的,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首先,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于退定金的情形,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那么无权请求返还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所规定的定金罚则。 在购房场景中,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关键条款上不能达成共识,比如对房屋面积、价格、交付时间等重要条款存在分歧,导致合同无法签订,且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实践,卖方应退还定金。因为合同未成立并非任何一方故意违约导致。另外,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相应的销售许可证书等合法销售资质,导致购房协议无法签订,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这是因为开发商不具备合法销售房屋的前提条件,存在过错。 还有,如果因不可抗力因素,像自然灾害、政府政策重大调整等,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也应协商解决定金问题,通常定金会退还。这是考虑到不可抗力属于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双方都无过错。 相关概念: 定金:为了确保合同义务得以履行,其中一方需要在履约之前,提前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者其他替代品,作为债权担保 。 定金罚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