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漏发绩效奖金后回复补发,这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吗?
我所在的公司之前漏发了我的绩效奖金,后来给我回复说会补发。我不太清楚公司这样操作在法律上合不合理,补发有没有时间限制,我又有哪些权益可以保障。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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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工资,它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而绩效奖金通常是工资的一部分,它和基本工资一样,都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 从法律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公司漏发绩效奖金的行为,其实就属于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一种情况。因为绩效奖金是基于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业绩来发放的,是劳动者工资的合理组成部分,公司有义务按时足额发放。 虽然公司回复会补发绩效奖金,但法律对于工资支付的及时性是有要求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也就是说,公司漏发的绩效奖金也应当尽快补发,不能无限制地拖延。 如果公司没有按照承诺补发绩效奖金,劳动者是有相应权益可以维护的。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及时补发。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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