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租赁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吗?
我打算租个商铺做小生意,和房东谈好长期租,不过还没签合同。我想知道长期租赁合同是不是一定得用书面形式,口头说行不行呢 ?要是不签书面合同会有啥风险不?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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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长期租赁合同并非绝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但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最好签订书面合同。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里的意思是,如果租赁期限达到六个月及以上,从法律角度建议签订书面合同。
从实际意义来讲,书面合同能够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例如租金的金额、支付方式和时间、租赁物的使用范围、维修责任等重要条款,都可以在书面合同中详细约定。这样,一旦在租赁期间发生纠纷,书面合同就可以作为明确的证据,帮助双方解决争议。
而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当出现纠纷时,双方可能对租赁期限、租金等关键问题产生争议。由于缺乏书面证据,很难确定双方最初的真实意愿,这就可能导致双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同时,未签订书面合同的长期租赁会被视为不定期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显然增加了租赁关系的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
所以,虽然长期租赁合同不一定必须是书面形式,但签订书面合同对于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