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该如何赔偿?

我正在休产假,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说要解除合同,心里特别慌。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是按什么标准来计算赔偿金额的?我要通过什么途径去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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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首先,要明确赔偿金是补偿金的双倍。而补偿金的计算取决于员工的工龄以及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您在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经济补偿金就是3个月的工资,如果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经济补偿金就是15000元,赔偿金则是30000元 。 不过,如果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这些情形包括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若遇到赔偿争议,根据规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可能会因当事人主张权利等情况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给予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用于弥补劳动者因失业带来的损失等。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赔偿。 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的有效期限,在这个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才会受理并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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