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金是怎样规定的?
我现在怀孕了,马上就要休产假了,但是我不太清楚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金的事儿。想知道这两者是怎么规定的,是都能拿到,还是只能选一个,能拿多少,这些钱是单位给还是有其他发放渠道,希望懂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展开


在我国,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金是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制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生育金,它一般指的是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其正常出勤情况发放的工资。 关于二者的关系和发放规定,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说,如果女职工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生育津贴就相当于是产假工资的一种替代形式。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例如,小李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她自己产假前月工资是4500元,她参加了生育保险,那么她就能按照5000元的标准从生育保险基金领取生育津贴。要是她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单位就需要按照她产假前4500元的工资标准给她发放产假工资。 另外,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也从侧面保障了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医疗费用问题。 总之,产假期间工资和生育金的规定主要依据是否参加生育保险来确定发放主体和标准,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