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多少?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天工作挺辛苦的,但工资感觉很低。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日工资最低不能低于多少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给我的工资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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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工资最低标准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重要法律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在我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日工资最低标准其实是和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联的。一般来说,日工资可以通过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来计算,而月计薪天数是21.75天。 例如,某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是2000元,那么该地的日最低工资标准大约就是2000÷21.75 ≈ 91.95元。也就是说,在这个地方,劳动者正常出勤一天,工资至少不能低于91.95元。不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等因素不同,最低工资标准也存在差异。所以具体的日工资最低标准,要以当地政府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来换算。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并且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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