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我找了份工作,工资不高,想知道这工资有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但我不太清楚,最低工资标准说的是应发工资,就是没扣各种钱之前的工资,还是实发工资,也就是拿到手的钱呢?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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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了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还没有扣除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而实发工资是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应发工资扣除了上述各项费用之后的金额。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也就是说,最低工资标准是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是应发工资的概念。 例如,某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2000元,那么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应发工资就不能低于这个标准,即使扣除了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会低于2000元,但只要应发工资达到了2000元,就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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