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根据劳动法离职就必须结算工资吗

我最近打算离职,但是公司说要等到下个月统一发工资的时候才给我结算。我就想知道按照劳动法,我离职的时候公司是不是必须马上给我结算工资呀?要是公司拖着不给结算,我该咋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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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按照劳动法,离职时原则上是必须结算工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当你离职,不管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辞退等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公司都要立刻把工资一次性算清楚发给你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不能以实物等其他形式替代。 不过,如果经过合法、公正的协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工资支付时间以及支付方式达成了特殊约定,那么也可以按照这个约定来执行。比如,双方约定离职后的某个特定日期支付工资,这种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就是有效的。 要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那劳动者是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提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甚至还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另外,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个人原因给用人单位带来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是享有向劳动者追讨相关补偿和赔偿的法定权益的。但这种扣除也是有规定的,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为维护劳动者通过劳动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而制定的规定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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