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给员工补缴社保后还需要赔偿吗?

我是一家小公司老板,之前因为一些疏忽没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保,现在打算给他们补缴。但不知道补缴之后,我还需不需要对员工进行额外赔偿呢?心里一直没底,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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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补缴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给员工补缴社保后是否还需要赔偿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社保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为员工缴纳社保,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补缴社保。不过,补缴社保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就可以完全免除其他责任。在一些情况下,即便补缴了社保,用人单位仍可能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例如,由于用人单位未及时缴纳社保,导致员工在社保待遇方面遭受了损失,像员工在未缴纳社保期间生病,无法享受医保报销,那么用人单位就需要对这部分损失进行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另外,如果员工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该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第三十八条中就包括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给员工补缴社保后是否还需要赔偿,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因为未缴纳社保给员工造成了实际损失,或者员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通常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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