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居住房是否合法,是什么产权?


要判断新民居住房是否合法以及它的产权性质,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关于合法性。如果新民居住房是在经过合法审批的土地上,按照相关建设规划和审批程序建造的,并且取得了相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那么这样的新民居住房就是合法的。比如,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统一规划建设的新民居项目,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相反,如果新民居住房是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农用地或者其他禁止建设的土地建设的,或者没有按照规划要求建设,存在违规超建等情况,那么就是不合法的建筑,可能会面临被拆除等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其次,关于产权性质。新民居住房的产权性质可能有多种情况。如果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新民居,并且主要是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销售的,这类房屋通常只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也就是常说的“小产权房”。“小产权房”的产权受到一定限制,不能像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那样自由上市交易,一般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如果新民居住房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并且开发商按照规定缴纳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完成了相关开发建设手续,那么这类房屋可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和普通商品房一样拥有完整的产权,可以自由买卖、抵押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在使用和流转上有不同的规定,集体土地的使用和流转受到较多限制,而国有土地的使用和流转相对更加自由。





